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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 加快农业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部门/单位: 文: 图: 签发人:
文章作者: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 徐芝文

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高度重视、特别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四川“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今年7月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又强调指出“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在总书记的指引下,近年来四川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粮食产量连续3年稳定在700亿斤以上,生猪出栏、油菜籽产量稳居全国第1位,大豆产量跃居全国第3位,蔬菜产量居全国第5位;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7个、认定省星级园区155个、建成县级以上园区1500余个,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7个,第一产业增加值稳居全国前两位;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全面实现村村通硬化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明显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规模性返贫风险总体可控,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脱贫地区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22年达到18672元,过去10年年均增长9.6%,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四川“三农”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站在了新的起点。

总书记这次来川视察时,强调四川“要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总书记着眼战略全局,对四川“三农”发展的更高期许,也是对四川更好服务全国大局的信任重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凝神聚力、奋发有为,坚定不移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一、在粮食生产上全面发力,坚决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四川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我们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保面积、攻单产、提效益、增动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一是确保播种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严格考核,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建立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种植园地优化改造,严格实行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9600万亩以上。二是主攻单产提升。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粮食品种,推进科技到田,实行专家团队包片技术指导、农技人员包作物示范推广,全面推进高产示范片建设,常态化开展高产竞赛,不断提高粮食单产。三是提高种粮效益。大力发展粮经复合、粮经统筹,推广间作套种、轮作和稻渔综合种养等模式,推进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多措并举提高种粮效益。进一步研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高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标准,对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四是提升“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100个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县,扶持发展生猪中小养殖场(户),保障生猪产能基本稳定。推进蔬菜基地、牛羊禽兔蜂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快“鱼米之乡”和水产产业集群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供给。

二、在农业基础建设上全面发力,夯实现代农业发展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把现代种业、农业机械等技术装备水平提上来,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我们将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着力夯实农业基础支撑。一是加快建设天府良田。实施8年攻坚提质行动,坚持整灌区、整市、整县、整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设投入,落实技术规范,加快立法进程,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提升农业灌溉条件。强力推进“引大济岷”工程,分类推进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山坪塘、提灌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尽快补齐农业灌溉短板。三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组建农机装备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农机研发制造专业园区,加强农机薄弱环节攻关研发,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大力实施丘陵山区“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加快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国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种业振兴,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企业扶优、种业基地提升等重点工程。

三、在产业体系建设上全面发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我们将坚持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作为推进四川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抓手,着力建基地、强加工、创品牌、促融合,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一是提升产业基地。实施“天府粮仓·千园建设”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分级分类考评创建,加快推进1000个园区和30个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引领带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科技化。二是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建设农产品集中加工区,招引培育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三是健全流通体系。改造升级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服务体系,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推介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四是深化品牌创建。集中打造“天府粮仓”公用品牌,每年打造100个精品品牌,推进“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川茶精品品牌提升计划,整体提高“川字号”农产品影响力。五是深化产业融合。高水平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省级农业主题公园,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康养、乡村民宿、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四、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全面发力,加快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关于乡村建设的新要求,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广大农民群众的新期盼,统筹资源要素,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大力实施农村规模供水工程,加快农村电网现代化建设,推动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二是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美化提升行动。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四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四议两公开”运行机制。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五是启动开展示范创建。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制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范,每年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村,引领带动全省面上工作推进。

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全面发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我们将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健全风险发现、快速识别、精准帮扶、风险消除机制,因人因户施策、分类精准帮扶,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二是构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体系。全面落实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政策,稳定脱贫群众就业规模。分类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落实联农带农机制,确保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三是构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支持体系。用好衔接资金项目,深化东西部协作、先发带后发结对帮扶和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推动脱贫地区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内生动力、加快振兴发展。

六、在深化农村改革上全面发力,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以改革为动力,在效率上动脑筋。四川是全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我们将继续保持敢为人先的勇气,以改革增动力、添活力。一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构建县有中心、乡有站点、村有协办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全面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集体资产资源、做大做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四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推广农业产业“金融链长”制,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五是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深化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乡村发展要素保障机制、农村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统筹机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机制等。

七、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上全面发力,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我们将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出台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分类考评,落实省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健全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将“三农”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计划、重要改革事项等纳入议事范围,确保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强化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落实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机构建设,配齐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更好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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